入 会 须 知
盐城市大丰区民营企业商会成立于2006年10月,多年来商会始终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会员解难,服务民营企业,振兴大丰经济”的办会宗旨,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商会制定了服务会员的管理办法,按程序发展会员。拥护本商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商会组织并能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本商会决议的,在本行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经审核后可以申请加入盐城市大丰区民营企业商会。
一、入会资格审定
1、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2、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能正常开展工作;
(4)与本团体业务范围相近或属于本团体服务范围。
二、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三、会费缴纳标准:
1、会长单位:10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35000元/年;
3、理事单位:2000元/年;
4、会员单位:1000元/年。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一次。会费缴纳截止时间,每年7月30日之前一次性交清。根据商会《章程》,未按期缴纳会费的给予警告,逾期仍未缴纳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会费或赞助费转至盐城市大丰区民营企业商会公共账户;也可将会费或赞助费直接交至商会秘书处;由秘书处财务部门统一开具收款票据。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民营企业商会
账号:3209820531010000003323
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四、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商会组织的活动;
3、分享信息,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享有本会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和有关福利。
五、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牌。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联系方式
商会公众号:
电 话:0515-83927218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1#-214#
商会申请表